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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安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35名工作人員公告
      作者:guige220 日期:2017-05-31 瀏覽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共35名。遴選職位的具體范圍、對象、條件等詳見《2017年上半年廣安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遴選范圍

      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職位,面向全市符合遴選條件的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面向全市符合遴選條件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含全額撥款)在編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遴選條件

      (一)遴選對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質、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遴選職位表》所列遴選職位資格條件及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其中,川委辦〔2014〕30號文件下發后,新發布公告錄(聘)用的鄉鎮機關公務員和鄉鎮事業人員,在鄉鎮服務年限未滿5年(含試用期);通過定向考錄到鄉鎮機關單位工作的,在鄉鎮服務年限未滿8年;其他若有服務年限規定或合同約定的,從其規定和約定。

      4.新錄(聘)用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5.《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及《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員相關時間界限均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本次公開遴選報名第一日)。

      四、遴選程序

      本次遴選采用網絡報名,統一筆試時間、筆試科目,各遴選單位分別組織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工作。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網站為廣安人事考試網(www.ga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8:00-2017年6月5日8: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各部門的公開遴選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遴選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咨詢《遴選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遴選單位聯系。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廣安市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按網上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遴選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5日12:00。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及時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打印《廣安市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選資格。

      4.打印準考證。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在2017年6月8日-6月10日9:00登錄廣安人事考試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工作結束后,報名人數與遴選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由市組織人社部門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統一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相近職位。

      (三)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暫定于2017年6月20日前公布,考生可通過廣安市委組織部“小平故里先鋒”網站(www.gadj.gov.cn)、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gahrss.gov.cn)、廣安人事考試網站(www.gapta.gov.cn)進行查詢。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遴選單位按遴選計劃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由遴選單位通知考生持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事業人員聘用登記表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遴選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由遴選單位組織,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

      (五)心理測試、體能測評

      非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公務員報考市交通警察支隊職位且參加了面試的考生須進行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評,均須合格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遴選環節,相關工作由市公安局按有關規定自行組織。

      (六)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遴選單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職位名額的比例一般為2:1,對于遴選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疾旃ぷ饔筛麇噙x單位自行組織實施,并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

      (七)體檢

      體檢由各遴選單位負責安排,在公務員錄用定點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遴選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參照新規定執行。

      遴選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八)公示

      遴選單位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頂崗試用人員并對擬試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可進入下一環節;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九)試用

      遴選單位確定試用人員,進入遴選單位頂崗試用不少于3個月,考察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

      (十)調動

      試用期滿后,由各遴選單位根據職位要求、頂崗試用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調動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報批,并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它事項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各遴選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檢舉,也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舉報和申訴。

      六、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遴選單位負責解釋。

      舉報電話:(0826)2393328,2331722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26)239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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